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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23年度编外人员自主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7-11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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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宁市民康医院

关于2023年度编外人员自主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

 

根据《遂宁市民康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自主招聘方案》的规定,现将2023年度编外人员自主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进入体检人员名单

报考岗位

姓  名

性别

精神科医师

李源

男

候玉慧

女

王华浚

男

李汶洲

男

何晨

女

精神科护士

朱文刚

男

邵鹏

男

邓海萍

女

梁滢

女

蒋单

女

王诗涵

女

何美君

女

感控员

田苏

女

心理治疗师

米思宇

男

陈海燕

女

王涛

男

药师

王瑶

女

刘秋宇

女

李双斐

女

文员

王捷

男

唐茂桀

男

康复医师

刘礼

男

康复技师

蒋金珊

女

卢镜如

女

二、体检相关事宜:

(一)体检标准

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、卫生部颁发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执行。

(二)体检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
1、体检时间:2023年7月14日上午8:30-12:00;

2、体检集合地点:遂宁市民康医院门诊大楼一楼1106室(地址:国开区西宁大道199号);

3、要求:

(1)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张2寸证件照到指定地点集中,统一体检。

(2)因体检需空腹,请各位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十二点之后勿进食或饮水。

(3)本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,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准备,实际缴纳费用以体检医院收取为准。

(三)体检结论公告及复检

体检结论将在体检全部结束2日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在我院官方网站(www.snmhc.cn)。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科提出书面复查申请。复查只能进行一次,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
(四)未按公告时间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行放弃。

三、本公告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

咨询电话:人事科 0825-2325057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遂宁市民康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

2023年7月11日